法源依據
超級點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為發行及參與電子點數、數位禮券之相關服務,以進行各式商品、服務、通貨間之買賣、交易、移轉,特依中華民國法令並以防制洗錢及打擊資助恐怖主義為目的,特訂定本法律遵循政策,以資遵循。
名詞定義
本公司確認客戶身分措施,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本公司確認客戶身分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以婉拒建立業務關係或交易:
本公司確認客戶身分措施,應包括對客戶身分之持續審查,並依下列規定辦理:
確認客戶身分措施及持續審查機制,應以風險基礎方法決定其執行強度,包括:
電子商城交易模式
本公司應以紙本或電子資料保存與客戶往來及交易之紀錄憑證,並依下列規定辦理:
本公司進行交易時,對新臺幣五十萬元(含等值外國貨幣及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發行之貨幣)以上之現金交易,應於交易後五個營業日內,依法務部調查局所定之申報格式及方式,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前項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資料及相關紀錄憑證之保存,應依前條規定辦理。
本公司進行洗錢或資恐交易之通報,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本公司應依洗錢與資恐風險及業務規模,建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之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並經董事會通過;修正時,亦同。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本公司法令遵循人員應於充任時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本公司應辦理下列事項之獨立查核,並提具查核意見:
本公司於推出新產品、服務或辦理新種業務前,應進行產品之洗錢及資恐風險辨識及評估,並建立相應之風險管理措施,以降低所辨識之風險。
本政策由本公司法令遵循人員制定,應經本公司董事會會議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