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會員種類

會員依認證等級,區分為:
  1. 一般會員:未進行任何認證。
  2. 基本會員:基本認證,認證帳號及手機號碼。
  3. 高階會員:實名認證,認證個人資料、居住地址、上傳身分證/公司變更登記表等。

※詳細會員種類及認證資料:


二、會員使用SUPER POINT超級點數需知

SUPER POINT超級點數(下稱SP點數)為永久使用,無任何使用期限,而會員於使用SP點數時,視為同意超級點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會員服務條款,需遵守下列規定:

  1. 會員以其帳號及密碼登入本公司官網或應用程式(Application,APP)後,所進行之所有行為,一律視為會員本人行為,故會員應妥善保管帳號及密碼,切勿使他人知悉,或提供他人使用。且建議會員應確保每次登入帳號及密碼,使用完畢後,自行登出帳號及密碼,以確保會員帳號不會遭到盜用。
  2. SP點數僅限兌換各活動檔期之商品或服務或折抵消費;兌換有效期間均依各活動檔期所示有效期限為準。
  3. SP點數兌換之商品或服務或折抵消費原則以本公司之合作廠商(即實際提供商品或服務或折抵消費之廠商)實際提供為準,數量有限,換完為止。
  4. 會員於兌換商品或服務或折抵消費時,視為同意本公司及提供商品或服務或折抵消費之合作廠商將會員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SP點數兌換範圍內予以蒐集、處理及利用。
  5. 本公司保有SP點數兌換商品或服務或折抵消費接單與否,及更換及調整商品或服務或折抵消費之權利。
  6. SP點數僅限兌換各活動檔期之商品或服務或折抵消費,所有商品或服務或折抵消費均由合作廠商提供。本公司與合作廠商間並無合夥或提供保證等關係,會員若對兌換之商品或服務或折抵消費有任何爭議時,由合作廠商自行負責,概與本公司無涉。
  7. 為確保會員權益,於會員兌換SP點數本公司接單後,本公司及合作廠商均不得任意變更商品或服務或折抵消費或取消部分商品項目或以其他類似、等值商品來取代。
  8. SP點數一經兌換,除商品或服務或折抵消費有瑕疵得更換外,均不可退換。如會員兌換之商品於遞送過程中損毀或商品本身有瑕疵時,會員應於收到商品七天內通知本公司及合作廠商提出換貨請求,並依原廠包裝,內附之說明書或保證書退回合作廠商更換新品,會員如未通知本公司及合作廠商前即逕自退回商品,或逾換貨期限方提出請求者,本公司或合作廠商均概不受理。
  9. 會員取得之SP點數,兌換商品或服務或折抵消費時,依相關稅法規定不屬於會員所得,本公司不代扣取任何稅款,亦不開立統一發票。
  10. 會員如有違反中華民國法令規定時,本公司有權隨時限制或終止其使用SP點數。
  11. 為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如會員取得之SP點數達一定數額(一定數額指中華民國法令所規定或一般商業條件習慣)時,本公司將主動向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申報會員之相關行為。

三、其他約定

  1. 本公司得隨時因法令或其他情事而暫停、終止或修正會員活動之全部或一部。
  2. 為維護會員權益,所有物品之寄送地址一律以為會員指定之收件地址為準。
  3. 贈品配送區域僅限於中華民國台灣本島、澎、金、馬地區。
  4. 兌換商品均以實物為準,圖片僅供參考。
  5. 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個人資料保護聲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合作對象(包含但不限於已簽約之法人或自然人等)均非常重視每位不特定使用人的隱私權及其個人資料保護,對於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利用、國際傳輸,將遵循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因此本公司特別制定本個人資料保護聲明,請台端務必閱讀本聲明,以確保及維護台端的權益。

  1. 當台端向本公司、本公司員工或於本公司官方網站,提供台端個人資料時,視為台端同意本公司蒐集、處理、利用、國際傳輸台端的個人資料。台端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主要為確認台端的個人身份,進而協助台端進行紅利點數轉換。
  2. 台端進行紅利點數轉換時,將被要求提供個人資料(包含但不限於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信用卡卡號、會員帳號、密碼等)。台端有權決定提供個人資料之內容或拒絕提供個人資料,但當台端提供之個人資料不符合紅利點數轉換必要之個人資料時,台端將無法進行紅利點數轉換。
  3. 除法令或契約另有約定外,本公司將於全球範圍內蒐集、處理、利用、國際傳輸台端的個人資料,直至台端要求刪除台端的個人資料為止。
  4. 除法令或契約另有約定外,台端可以隨時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針對台端的個人資料,行使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更正、停止蒐集、停止處理、停止利用、刪除等權利。如台端欲行使上開權利,請以下列任一方式通知本公司,本公司將於法定期間內依請求內容確實辦理。惟若有紅利點數轉換必要時,本公司仍得依法令或契約約定拒絕台端上開權利行使。
    郵寄:hello@superpoint.com.tw
    電話:02-2552 1221
  5. 台端如欲向紅利點數原發放單位或紅利點數轉換接受單位針對台端的個人資料,行使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更正、停止蒐集、停止處理、停止利用、刪除等權利,應自行向該單位申請。
  6. 本公司將以符合一般商業上個人資料維護條件及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規範,進行個人資料保護,以防止台端的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以維護台端的隱私權及個人資料之安全性。
  7.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本公司蒐集之特定目的請見附表一,類別請見附表二。

附表一
○○一:人身保險
○二二:外匯業務
○三五:存款保險
○三六:存款與匯款
○四○:行銷(包含金控共同行銷業務)
○五九:金融服務業依法令規定及金融監理需要,所為之蒐集處理及利用
○六○:金融爭議處理
○六七:信用卡、現金卡、轉帳卡或電子票證業務
○六八:信託業務
○六九: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
○九○: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
○九一:消費者保護
○九四:財產管理
一○六:授信業務
一二七:募款(包含公益勸募)
一四八: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
一五四:徵信
一六六:證券、期貨、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相關業務
一八一: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一八二:其他諮詢與顧問服務

附表二
C○○一:辨識個人者
C○○二:辨識財務者
C○○三: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
C○三一:住家及設施
C○三六:生活格調。
C○七三:安全細節。
C○八五 :外匯交易紀錄。
C○八八:保險細節。
C一○二:約定或契約
C一三二:未分類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