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使用期限:下單日+180天 適用門市: 天香回味 : 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一段135巷35號 ; 電話 : 02-25117275 使用方法: ●一組電子憑證限兌換一次,一經兌換即不可重覆使用,務必妥善保存,若因電子憑證遺失或造成被協力廠商兌換,所造成損失,須由消費者承擔,恕不補發。 ●到店時須出示使用憑證,或可出示手機上的電子使用憑證。 ●本券使用需提前預約,並告知使用本券及內容。實際依店家預約狀況為主,為避免預約額滿敬請提前預約。 ●本券恕無法與其他優惠及專案合併使用。 注意事項: ●本券平假日皆適用,其他特殊節日使用前請先致電餐廳洽詢。 ●營業時間 : 依店家公告為準,敬請於預約時確認。 -週一至週日。 -午餐 : AM 11 : 30 ~ PM 14 : 30 。 -晚餐 : PM 17 : 00 ~ PM 23 : 30 。 ●本券使用需提前預約並告知使用本券及內容。實際依店家預約狀況為主,為避免預約額滿敬請提前預約。 ●本券恕無法與其他優惠及專案合併使用。 取消政策:不可退
本券可於【天香回味-南京總店】使用 : 【 NT$ 1000 餐飲抵用券】 -本券限內用,每人每次不限張數使用,抵用券優惠內容可折抵店內 menu 餐飲、10% 服務費含酒水,若餐飲服務總價值超過 NT$ 1000 ,需於現場補價差使用額外服務。優惠券金額不另開發票,若有補差額將另開發票。 -憑本券消費,不得兌換現金或分次消費,遺失或損毀恕不補發,敬請妥善保存。 -套餐內容如因季節食材不同而做調整,依現場供應為主。 ◎ 本商品(服務)禮券所收取之金額,已存入發行人以下所開立之信託專戶,專款專用。 ◎ 逾期未兌換使用,詳見「退訂說明」申請辦理。 ◎ 本商品之信託機構:國泰世華商業銀行;發行人:大賀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 實際服務提供者請詳見店家資訊。 ◎ 所稱專用,係指供發行人履行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務義務使用。 ◎ 本券如為不記名之有價證券,如遺失依法恕不補發,請妥善保管。